2023年8月,中国气象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行数字化监管,推动平台集约、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模式创新、机制重塑,实现治理模式变革和监管效能提升,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为推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4号令)明确提出,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防雷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
防雷检测是防雷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近几年防雷检测质量考核、防雷检测机构年度报告、防雷领域行政处罚案例等综合分析,我国防雷检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超资质、无资质检测;外省检测资质单位未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部门信息登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以分公司名义出具检测报告等。
2、检测人员不具备检测能力,未获得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试;检测人员不是本检测单位人员,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现场检测人员数量不满足检测工作基本要求。
3、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伪造检测人员签字的;技术负责人签字与检测单位任命文件不一致;检测报告中的签字人员与现场检测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不一致。
4、弄虚作假,未到场检测,或伪造检测数据。
5、应检未检,漏测项目,特别是等电位漏测,浪涌保护器(SPD)漏测。
6、检测方法不对,例如,土壤电阻率测试中电流极、电压极选点不合理;检测数据与检测结论不一致等。
7、检测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
8、检测引用标准不规范,引用过期标准以及引用标准号错误。
9、检测设备不在鉴定周期内,检测设备使用不当、使用不当。
10、检测项目与年度报告中信息不一致。
11、检测过程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存在检测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受检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的。譬如,违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规定开展防雷装置检测。
12、检测质量抽查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过程无法复现,主要原因是现场检测没有对检测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进行详细记录。
13、检测环境不适应开展防雷检测,比如遇高温、雨雪、冰雹、霜冻、雷电等天气时,应停止检测, 遇6级以上强风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在土壤结冻或雨后土壤较湿时不宜测量土壤电阻率或接地电阻值,等等。
防雷检测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1700余家,检测资质单位分公司数量更多,而全国气象部门专职执法人员仅有671人,基层监管力量满足不了监管要求。
2、监管手段单一,事后监管纠错效率低、成本高。质量考核和年度信息报告与核查均属于事后监管,整改带来困难,特别是错误的防雷检测报告发出后给被检测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用于竣工验收防雷检测报告一旦发生错误直接影响整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3、难以实现监管、考核客观、公正。特别是有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质疑气象部门对所属检测机构存在部门保护,执法检查、考核不严的问题。
4、防雷检测质量考核采取资料检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复测时难以复现当时的检测场景,包括检测人员、检测点、检测方法均等难以复现。
5、考核于检查难以全覆盖。未被抽查检测单位的质量问题难以被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加快推进防雷检测数字化监管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中国气象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活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要素溯源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留痕和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和监管数字码,综合运用扫码、人脸或指纹识别、北斗卫星或GPS定位、物联上传等手段,实现对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防雷装置检测及执法检查等活动全过程记录。
建议加快推进防雷检测行为数字化监管,建立防雷检测数字化监管平台,包括:
一、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数据库。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人员、设备、活动、监管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利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自然人身份代码,创建全国统一的监管数字码,构建数字化档案,实现“一企一档”。
二、建立检测行为数据收集与管理系统。运用现场扫码、人脸或指纹识别、北斗卫星或GPS定位、物联上传等手段对检测行为全过程记录与分析。记录检测环境、检测人员、检测点、检测项目与方法,并分析其是否合规、合理,及时发出警示信息。
三、建立防雷检测数据收集与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对检测标准引用、检测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并能及时发出警示信息,快速、准确生成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四、建立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和信用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