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侧击雷对高层建筑物、特别是玻璃幕墙等危害很大,加强侧击雷防护措施检测特别重要。
1. 防侧击雷措施技术要求
1.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雷技术要求。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应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接闪带并应与引下线相连。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1.2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雷技术要求。
1.2.1 高度超过45m的建筑物,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45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高于 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上的保护措施处理。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接闪器规格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建筑物金属框架当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1.2.2 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100m~250m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50m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高度0~100m区域内在100m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接。应将高度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45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1.2.3 高度超过250m或雷击次数大于0.42次/a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外墙内侧和外侧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应在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并应在高度250m以上区域每间隔不超过20m与防雷装置连接一处,在高度100m~250m区域内每间隔不超过50m连接一处,高度0~100m区域内在100m附近楼层与防雷装置连按。在高度250m及以上区域应每层连成闭合环路,闭合环路应与本楼层结构钢筋和所有专用引下线连接。应将高度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30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雷技术要求。
1.3.1 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60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2 高于 60m 的建筑物,其土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 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处理。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外部金属物和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1.3.2 应将高度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高度60m及以上水平突出的墙体应设置接闪器并与防雷装置相连。
2. 检测要求
2.1 检测点,按照防侧击雷技术要求检查应该设置的均压环与接闪器、引下线连接点。按检测点个数5%。
2.2 检测接闪器、连接导体的材料和规格,保护范围、连接方式与工艺。
2.3 检测连接点过渡电阻值。水平接闪器与引下线、金属物与防雷装置间的过渡电阻值不应大于0.2Ω。
2.4 检测报告相关内容
3. 参考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则(GB55024—2022)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