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常常给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包括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电子设备故障等。雷电防护装置在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损失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为确保雷电防护装置的有效性,检测质量至关重要。通过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进行分析,能够发现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对提升雷电防护水平意义重大。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近十年来,防雷检测单位大幅增加,截止6月底检测单位达到1千7百多家,分支机构1千5百多家。气象部门作为雷电防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和检测活动监管工作。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印发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等规定和技术标准。各省、市、自治区气象部门还相继制定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进行考核。
一、考核质量情况分析
从各地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通报来看,防雷检测质量整体情况不容乐观。部分地区检测项目合格率较低,存在大量不合格项目。个别省份,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到80%,特别是少数检测机构在质量考核或质量抽查中合格率为零。不合格项目涉及多个方面,如检测报告编制不规范、检测数据不准确、检测方法不符合标准等。不同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在考核结果上也存在差异,一些乙级检测资质单位的问题更为突出,其检测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检测报告规范性问题
许多检测报告存在内容缺项、格式不统一的情况。部分检测报告中缺少防雷装置检测位置示意图,或者示意图绘制不完整,无法准确反映雷电防护装置的实际安装位置和布局。一些检测报告未规范使用当地气象部门监制的报告模板,随意更改报告格式和内容,导致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降低。部分检测报告的检测方案缺失或不完整,对检测的目的、范围、方法等描述不清晰,影响了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检测方法准确性问题
在检测过程中,部分检测技术人员对检测仪器的操作不熟练,未能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导致检测数据不准确。例如,在测量接地电阻时,未能正确选择测量点和测量方法,使测量结果出现偏差。一些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存在漏检项目的情况。如在对电涌保护器(SPD)进行检测时,未测试相关性能指标,无法全面评估SPD的防护效果。还有一些检测机构在检测方法的选择上存在错误,没有根据不同的雷电防护装置类型和检测环境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三)检测数据可靠性问题
部分检测数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存在编造数据的嫌疑。在对一些建筑物的接闪器进行检测时,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接闪器的锈蚀情况良好,但现场实际检查发现接闪器存在严重锈蚀现象。检测数据的记录和处理也存在问题,如数据单位填写错误、数据修改无正确标识等。一些检测机构在检测数据处理过程中,未按照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导致数据的可靠性降低。检测数据的保存和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机构未能妥善保存原始检测数据,在需要复查或追溯时无法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四)检测机构管理问题
一些检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检测工作中,未对检测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测中的问题。部分检测机构存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些检测技术人员未通过防雷检测人员能力评价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证书已过期未及时更新。检测机构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到位,导致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还有一些检测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恶意低价竞争的行为,在检测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检测质量。
二、检测质量不高的原因分析
纵观部分地区防雷检测质量整体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检测机构对检测质量重视不到位,唯利是图。
(二)质量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仅仅是资质申报时的过场。
(三)技术负责人没有起到技术把关作用,技术负责人履职不到位。
(四)检测单位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交管理费就行。
(五)气象部门对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方法老旧,数字化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六)检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培训、技术更新途径不畅。
(七)对防雷检测不合格的项目处理不严,责令整改了事。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检测机构管理
建立健全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服务水平、市场行为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对信用评价良好的检测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对信用评价较差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监管和处罚。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依法吊销其检测资质。规范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恶意低价竞争、虚假宣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检测市场环境。加快推进防雷检测质量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对防雷检测行为全过程和检测单位全生命周期的监管。
(二)提升人员素质
加强对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鼓励检测技术人员参加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和继续教育,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和技术成果,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完善防雷检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考试制度,检测技术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才能从事检测工作,并定期对检测人员知识更新。加强对检测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其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检测机构、检测项目、检测人员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和管理。通过平台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大对检测质量不合格项目和检测机构的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处罚结果的公示和宣传,起到警示作用,促进检测机构提高检测质量。
总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直接关系到雷电防护效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气象机构要切实履行防雷检测质量监管责任,检测单位要主动承担提高检测质量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检测机构管理、提升人员素质以及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我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增强雷电防护能力,有效降低雷电灾害风险,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